本报福州电 (王永珍)由福建省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近日下发,提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打造“信用福建”。
《方案》提出,到2015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省信用信息库基本建成,实现互联互通,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到2020年,基本形成法制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今年底前力争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编制。
根据《方案》,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环境保护、教育管理、公务员诚信和法院审务公开等12个领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选择福州、厦门、泉州、沙县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方案》提出,在信贷资金管理、工商税务管理、企业直接融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启动信用信息应用,激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争取明年上半年开展若干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与省信用信息平台联网共享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