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记者陆娅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意见》表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将被纳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相应的土地、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资金方面,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资金以渔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适当补助,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标准方面,国家补助的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