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6月28日电 (记者刘志强)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雷政富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本报重庆6月28日电(记者刘志强)28日下午,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许社卿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严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对六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