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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5月30日 星期四

制度化合作提速大陆与台港澳经贸交流(声音)

陈 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5月30日   第 02 版)

  台港澳地区是大陆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目的地,也是大陆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和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市场之一,与台港澳交流在大陆整体对外经贸交流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大陆与台港澳经贸交流蓬勃发展。

  一是对台港澳地区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自2002年至2012年,对台港澳地区贸易额10年间增幅达346.6%。目前,香港和台湾分别位列我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

  二是台港澳地区是我吸收外资最主要的来源地。截至2012年底,大陆累计利用台港澳投资6602.1亿美元,与10年前相比增长了171.9%,约占我吸收境外投资总额的51.6%。其中,香港、台湾分列我第一、第六大境外投资来源地。

  三是大陆与台湾经济联系不断加深。台湾对大陆市场的出口比重不断攀升,按台方统计,从2001年的20.3%,快速上升至2011年的近40%。同时,台商投资也对大陆的整体出口贡献良多,据大陆统计,2011年大陆出口企业100强中,31家为台资企业,出口额占100强企业总额的46.8%。

  四是香港“走出去”平台地位不断提升。香港不仅是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而且成为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平台。截至2011年底,内地在港累计投资存量2615.2亿美元,占我对外投资存量的61.6%。截至2012年底,香港人民币存款总额达6030亿元,经香港处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累计近5万亿元,占内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80%以上。

  五是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成效渐显。据澳门特区政府统计,随着内地一系列支持措施的实施,自2002年到2011年,澳门银行、批发零售、餐饮、酒店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2%、197%、316%、564%,进出口贸易增长76.4%,旅游入境人数增长143%,会展注册企业超过300家。

  大陆与台港澳经贸交流蓬勃的背后,是经贸制度化合作的全面提速。

  首先是构建了对港澳经贸较为系统的开放体系。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之后又相继签署9个补充协议。目前,内地已对原产于港澳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对港澳开放48个服务贸易领域、实施总计656项优惠措施;“个人游”政策扩大至内地49个城市;两地金融合作不断深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全面推进。

  其次是搭建了两岸经贸制度化合作的框架体系。2008年,“海协”和“海基”两会恢复中断9年的协商,并陆续签署了18项协议。其中,2010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简称ECFA),标志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率先在经济领域取得突破,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框架初步搭建。ECFA签署以来,后续协商持续推进,早期收获稳步实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对台投资实现突破,产业和金融合作有序推进。

  今后一段时间内,大陆与台港澳经贸合作将围绕内地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和ECFA后续协议两大重点展开。

  2011年8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香港宣布“争取到‘十二五’末,通过CEPA,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CEPA及其9个补充协议中对港澳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已达149个,超过服务贸易最开放的欧盟在世贸组织中承诺开放的146个,涉及世贸组织160个服务贸易部门的93.1%。应该说,港澳已是内地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有着很好的开放基础。到“十二五”末,完全有可能通过CEPA,基本实现两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ECFA签署后,两岸双方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后续协议的商谈。其中,《两岸投保协议》已于2012年8月签署并于2013年2月正式生效。其余3个协议中,服务贸易协议商谈已基本完成,将适时提交两会签署,货物贸易和争端解决两个协议也分别取得多项共识和阶段性成果。相信只要双方着眼于两岸全局利益,求同存异,相向而行,彼此照顾对方关切,ECFA后续协议的商谈一定能够尽早完成,两岸的业界和民众也将在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上享受到两岸制度化合作的巨大利益。

  (作者为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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