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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人权保障进步大 百姓心中都有“数”

——白皮书10大数字展现中国人权保障新跨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5月15日   第 05 版)

  2013年全国两会,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们穿着民族服饰,成为两会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新华社发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新村社区换届选举大会上,82岁的居民姜传义在展示自己的选民证。
  新华社发

  2012年10月1日,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扎西岗典角边境示范村居民喜领新居钥匙。
  蒋先平摄(新华社发)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真寨傣族村民岩乐用手机与客户洽谈牛价。
  新华社记者 周重要摄

  装订车间员工在码放已制作完工的《圣经》。
  新华社记者 孙参摄

  手机上网人数达4.2 亿

  【报告摘要】到2012年底,互联网上网人数5.64亿人,其中使用移动电话上网人数4.2亿。

  ●专家点评  这一数字说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也反映出随着经济发展和高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广大老百姓也分享到其中的好处。在发展权中,经济发展是主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抓住经济建设不放松,经济发展了,百姓福利提高,人权状态得到改善。过去,对于手机上网,普通百姓想都不敢想,现在无论在城市乡村,还是在深山老林,大家都可以通过手机,及时了解国内外信息,发表观点想法,表达意愿和诉求。而且,现在很多官员和百姓都加入了微博,手机成为政府和民众随时沟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政府可以从中发现老百姓的诉求,也可以从中抓出贪官污吏。手机上网不仅使百姓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而且政府服务社会管理经济的水平和效果也在提高。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

  城镇人均住房32.9 平方米

  【报告摘要】2012年底,我国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2.9平方米和37.1平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

  ●专家点评  适足住房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第1款是适足住房权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中国政府已签署并批准该公约。作为缔约国,中国应“尽最大努力”,采取法律措施以及其他措施,来“逐步”达到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当然也包括适足的住房权。在国际公约中规定适足住房权的标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有权住在带有花园的豪华别墅中,然而,住房面积却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可承受的、安全的住房,一系列广泛的其他人权也就得不到保障。5年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2.8平方米,对一个正在城镇化的大国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成绩。实现“住有所居”和“城镇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万洪

  55 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委员

  【报告摘要】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

  ●专家点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国适合于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基本上都已建立民族自治地方。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体现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保证每个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国家管理,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既维护国家统一,又尊重少数民族的自主权,体现出治理多民族国家生活的特色与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98% 以上村委会实行直选

  【报告摘要】截至2012年底,全国98%以上的村委会实行了直接选举。

  ●专家点评  村委会选举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来进行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组织的一种基层群众性组织,98%以上的村委会实行了直接选举,表明中国民主自治的基础得到了扩大,村民对村委会制度的关注度提高,有助于通过村委会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参与度的扩大也说明村民参与权得到保障,村民的参与使村委会选举更具透明,包括财务公开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通过98%这个数据,也可以看到村委会这个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农村、在基层发挥的积极作用,使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村民通过行使选举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表达权、对村委会工作的参与权等,对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发展都是有重要推动作用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98 个中央部门“晒经费”

  【报告摘要】2012年,有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

  ●专家点评  今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5周年,全面推进包括党务公开在内的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明确提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上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国务院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和人权保障事业留下的重要政治遗产之一。

  基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理念,民众有权知道政府的每一分钱是怎么来的和怎么花的,刚刚发表的白皮书专门提到,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这是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良好开端。根据李克强总理要求,“这件事情人民群众有期待,还要继续做下去”。许多指标要继续细化,“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行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一开始可能会有难度,先推出来再进行完善,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而且“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正群  

  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1/5

  【报告摘要】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1/5。

  ●专家点评  死刑一直是有很大争议的问题,许多国家目前没有死刑,但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对实际情况的考虑,我国不能完全取消死刑。我国已采取严格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死刑核准权从地方高级法院收回到国家最高法院。死刑罪名也在不断减少,同时,判决也受到很多限制,比如规定到一定年龄的老人、怀孕妇女、18岁以下未成年人都不判处死刑,从严掌控,尽量少杀,慎重判处。

  此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证据的合法性方面做了更严格的规定。从2003年开始我国逐步推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基本原则,通过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落实到法律层面,过去刑讯逼供、不合法的、有瑕疵的证据,现在都不足以作为定罪的依据。过去一些冤假错案很大程度上是和证据链条不完善、有瑕疵有关系,现在则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宁可在证据不足的时候不判罪,也不能缺乏足够证据冤枉一个人。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健

  88% 行政村通上宽带

  【报告摘要】目前,中国88%的行政村通宽带。

  ●专家点评  在保障公民权利这方面,中国这些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公民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类别,人们都有知情权、表达权,而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通过媒介来保障。当前,互联网已经日渐成为新兴的媒体,它为我们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提供了一个非常便捷的表达渠道、知情渠道。中国政府下了很大工夫来建设媒体的渠道和网络,完善基础设施。在城市,我们较快地普及了互联网络,但发展的难点是在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欠发达地区等。这些地区以前是通电话、通电视,现在是通宽带,体现出我国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上的与时俱进,这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而且很好地保障了人们的文化权利。加大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力度,有利于促进我国公民文化权利的均等化。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健

  《圣经》印刷数量超1亿册

  【报告摘要】截至2012年,中国《圣经》印刷数量达1亿多册,成为世界上印刷《圣经》最多的国家之一。

  ●专家点评  中国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宗教活动正常有序。此外,政府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推进宗教领域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目前,宗教信仰自由正在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并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各宗教之间、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睦相处,宗教关系更加和谐。

  ——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杜继文

  661个城市考核环境综合整治

  【报告摘要】截至2011年底,全国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677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40.9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79.84%。661个城市全部纳入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范围。

  ●专家点评  最新发布的人权白皮书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阐述,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中的严峻问题。每个人享有良好环境与健康的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容,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行为法乃至刑法都对这一实体权利有所规定。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于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发展,乃至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新要求,即: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万洪

  加入27 项国际人权公约

  【报告摘要】中国政府已加入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27项国际人权公约。

  ●专家点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对于国际人权领域的介入越来越积极,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公约、国际人权标准的制定工作。比如《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这些都是保护特殊群体利益的重要公约。二是在这些国际公约成立以后,中国积极批准加入,特别是上述27项国际人权公约大多都是核心公约。三是在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后,中国积极地履行公约规定的各种义务,定期报告履约情况。比如《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等,需要定期向条约机构进行报告。中国不仅非常积极地作出履约报告,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进行调研、总结,听取国际社会对我们履约情况的意见,并制定修改方案。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健

  (本报记者 罗兰 叶晓楠 周小苑 赵鹏飞采访整理)

人权保障进步大 百姓心中都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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