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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一审认定“未贪” 检方被告都上诉

台高官涉贪轻判惹争议(台湾在线)

本报特约记者 木 曰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5月07日   第 03 版)

  轰动一时的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贪渎案有新进展。4月30日,台北地院一审判决,认定林益世未涉贪污,改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轻判,获刑7年4个月。而同案被告的林益世母亲、妻子以及舅舅被诉洗钱部分,均无罪。妻、母、舅所涉洗钱罪也不成立。

  一审判决结果引起各方争议。

  林益世要拼无罪

  高雄法界认为,此举好像打了高雄地检署一巴掌,因雄检上月初才将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缓起诉,就是认定他向林益世行贿。“陈启祥是跟空气行贿吗?”高雄法界人士质疑,台北地院认定林益世收陈启祥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是恐吓来的,若照此论点推论,陈启祥非但没行贿,是不是反成恐吓罪的被害人?

  绿营更是痛批法官轻判了。5月1日,民进党有法官、律师背景的“立委”吴秉叡、吴宜臻、高志鹏等召开记者会称:“林益世三审就吃猪脚面线了(无罪释放)!”

  据台湾《中国时报》5月3日报道,检方认为仅林益世一人判有罪,判决不仅与民众法律感情有很大落差,且就“职务上之行为”见解过于狭隘,让林益世免受贪污罪制裁,有违法理,已决定对林益世等5名被告全部提起上诉,承办检察官已撰写上诉书,将以最快速度提出。

  被认为是“得了便宜”的林益世也提出要上诉。据岛内媒体4日报道,林益世与律师讨论后,定调要用“不贪”、“不脏”、“没恐吓”三大理由来力拼无罪,将上诉强调虽收6300万元但未涉贪污、所谓不明财产1580万元是家族资金,不是来路不明的脏钱,与企业高层的联系也只是“关切”非恐吓。

  案件后续关注什么?

  林益世案爆发之初即震动台湾社会,这跟林益世的特殊身份不无关系。熟悉岛内政治的人都知道,林益世不仅是台当局高官,更是马英九的爱将。爱将被控贪腐,无疑重创了马英九的清廉形象。因此,国民党中央考核纪律委员第一时间对林益世祭出“开除党籍”处分,而马英九也在两天之内两度向台湾民众郑重道歉。

  此后,案件如何发展,始终牵动岛内关注。

  林益世被押后,一群自称是阿扁支持者的深绿民众,从台南搭火车到林益世的老家,点燃鞭炮庆贺,大骂蓝营是“贪腐集团”,高喊“阿扁无罪”。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绿营火力大开,指责司法是基于蓝绿颜色决定审判态度。

  对此,《中国时报》5月3日发表社论指出,本案是执政党籍的高层政治人物收受贿赂,对于执政党清廉执政的号召打击甚大,毋庸赘言;法院的判决不合人心,也已广受批评,但是在野党对于本案司法表现的批评,不脱办绿不办蓝的蓝绿政治窠臼,未免过于简化失衡。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湾法务部门副主管吴陈镮5月1日表示,法官判刑需要事实认定,检察官若对林益世涉贪案上诉,“二审可能会有不同见解”。林益世后续发展,势必仍将吸引岛内媒体关注。不过,也有岛内学者投书媒体,发表评论直言,民众关注案件的后续,不是关心政治口水,而是要看马英九“肃贪”的决心。调查显示,岛内民众对于政治人物的不信任已达七成,“如何重塑信任,恐怕才是政治人物真正应该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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