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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4月29日 星期一

整治集体违章过马路,重拳该落何处?

在斑马线上重塑规则意识

本报记者 李 林 孙 懿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4月29日   第 04 版)

  近期,北京、杭州、南京、柳州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整治举措,向集体违章过马路亮出“罚单”。柳州从3月份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处以10元罚款,一周之内176人受罚;北京宣布对带头闯红灯者将处以10元罚款;成都将对“带头者”最高处罚50元……此举引来众多叫好声,但也有不少分析认为,处罚手段只是“治标”,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那么,究竟什么是造成集体违章过马路的深层原因?如何才能彻底根除这一顽疾呢?

 

  规则意识体现社会文明

  “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乱象存在已经有些年头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闯红灯以及不走斑马线会被处以5元以上的罚款。相关规定早已有之,但为什么总是有人乐此不疲地加入违规者的行列呢?

  往小里说,从社会心理角度分析,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缘由。一是侥幸心态。明知闯红灯可能会带来恶果,但日积月累形成“陋习”,成为一种“心理定式”,殊不知“安全”闯红灯的次数越多就意味着下一次闯红灯的危险系数就越高;二是从众心理。别人都闯,自己为什么不闯?别人都过去了,自己不过岂不是傻子?法不责众,随大流吧;三是攀比意识。好比骑自行车的与开小轿车的总是喜欢相互埋怨一样,行人与机动车之间互不相让,缺乏理解,礼让别人就是自己吃亏。于是,斑马线上,什么都要抢,什么都涣散。

  往大里说,这种过马路现象折射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淡漠。从众心理、攀比意识、捷径心态、插队意识等,反映出社会过于浮躁的一面,也反映了不同阶层的人的特殊心理。

  规则意识缺失的问题在当今社会广泛存在。不遵守规则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高速路堵车时有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公交、地铁站候车时“夹塞儿”;公众场合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

  重塑规则意识,就是树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是用法制手段制止文明与道德的滑坡。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光金表示:“社会规则需要刚性的执行,让不守规则者付出代价,才能使公众养成规则意识。”但他同时也表示,高强度执法只是一种辅助办法,罚款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甚至还会使被罚者产生逆反心理。“应该让违规者参与到规则维护本身中来,如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做社区服务等,让他们在为规则服务的同时意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规则意识的养成需要全社会长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媒体、学校等各个层面都要发挥引导作用。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重塑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陈光金如是说。

  政府管理要讲以人为本

  有专家指出,治理集体违章过马路现象是一项动态式的“系统工程”,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围绕斑马线的管理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集体违规乱象既是对执法者的考验,也是对现代城市文明管理水平的一次大检验。

  现实中存在的这种顽疾,暴露了国人在规则意识方面的缺失的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出我们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规划上的不足。

  拿过马路来说,部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有时也是一种无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看来,目前我国在交通设施、交通规则设置和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才是造成集体违规乱象的主要原因。

  “如交通信号灯时间设置不合理,给行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行人过马路造成困难;”唐钧说,“再如一些繁忙地段人行横道、过街天桥设置少,使人流集中在十字路口。”唐钧认为,因为这些缺乏人性化的交通规划问题而造成的集体违规是“可以理解的”。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930位市民的调查显示:九成以上被访市民认为“改善道路规划”是彻底解决集体违章过马路的有效办法。有79.2%的人认为应该“安排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76.3%的人认为应该“安装信号灯语音提示器”。

  有调查显示:行人违规过马路与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有关,不能简单归责于行人素质,更深层的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问题。

  唐钧认为,目前我国交通规则在“路权”分配上存在严重失衡。“尤其是红灯下机动车可以右转这一条规则显示出路权偏向机动车一方。”他说。“交管部门应当‘以人为本’,提高交通管理的人性化程度。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为公众规则意识的重塑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陈光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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