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张稚丹)近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1516部古籍;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6家。
宗教、少数民族入选重点保护单位有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少林寺供奉着包括明代大藏经在内的5000余卷佛经图籍、清康熙三年(1664年)的部分木刻版藏经,现存古籍6万余册,其中善本3600余册,包含佛教典籍、医药典籍和功夫(武术)秘笈等。
甲骨文属首次进入《名录》,共有7家单位收藏的53872片甲骨入选。西藏博物馆馆藏元刻藏文古籍《释量论》,推翻了明代以前无藏文印刷实物的说法,说明印刷术很早便由中原传入西藏,体现了中央与西藏地方政权的密切关系。43种入选舆图形式多样,时间最早者为放马滩出土的西汉纸质地图,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用于书写的纸张实物。
2007年,我国首次由政府主持开展的国家级重要文化工程——“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计划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有1137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66家,对全国的古籍保护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