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近日,《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打破以“落户东莞”为依据的政策限制,来莞就业创业人才可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申请享受人才资助政策。办法还首次提出对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奖励”政策,最高额可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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