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20日电 (吴宇、施旼)上海海关20日宣布,两名中国籍旅客因携带总重超过55公斤的犀牛角、象牙等濒危动物制品入境,近日已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
今年1月,上海海关旅检关员在对来自法国的航班进行监管中,从两名同行的中国籍旅客携带的五个行李箱中查获犀牛角及其制品11件、象牙制品36件,总重超过55公斤。经讯问,嫌疑人供称,上述物品系在巴黎的拍卖行、古董商店和古玩市场等处购买所得。两人明知国家规定象牙、犀牛角及其制品禁止携带进境,但为了牟利,仍然铤而走险。
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两人非法携带入境物品,包括白犀牛的犀角以及犀角杯等制品11件,重12978克;非洲象的象牙制品36件,重41992克;猛犸象的象牙制品1件,重392克。案值共计500余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今年以来,上海海关已连续查获多起非法携带入境濒危动物及其制品案件。
3月2日,上海海关旅检关员在浦东国际机场对迪拜至上海的进境旅客实施监管,在一个黄色硬质大行李箱内发现多件用衣服和塑料薄膜包裹的原根象牙和象牙制品。据当事人自述,其母亲曾在南非经营象牙买卖。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为非洲象象牙6整根、非洲象象牙雕刻品4件、非洲象象牙制手镯2件,其中4件象牙雕刻品和2件象牙制手镯的重量共6245克,案值17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此案当事人已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被刑事拘留。
据上海海关统计,2012年,上海海关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比2011年增长一倍。今年前两个月,上海海关在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渠道共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839件,比去年同期猛增3倍。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海关过去从未在空港口岸查获的犀牛角及其制品,已成为濒危动植物走私的新品种。上海海关近期在空港口岸连续查获的3起相关案件,缴获犀牛角及其制品27件,重约33.9公斤。
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定,没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