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代表驻地我们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森工集团董事长、老林业的开拓者张学勤,他在谈到学习政府工作报告的体会时提出:
内蒙古林区物产丰富,资源富集,把富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就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一是发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生态屏障作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主体生态功能区面积10.67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8.17万平方公里,森林覆被率77.99%,其中70%的森林被列为国家重点和一般公益林实行全封闭保护和限制性开发,有94万公顷的北部原始林区和30万公顷的国家级、省部级自然保护区从未进行开发。目前,林区森林年增长量在1200万立方米以上,区内有大小984条河流和120万公顷湿地,是我国最为重要的林业生态主体功能区。开发建设60年来,累计完成人工更新造林1959万亩,提供商品材1.83亿立方米,上缴各项税费180多亿元,是国家同期投入的3.8倍。1999年实施天保工程以来的十年时间内,林区森林面积净增67.45万公顷,达到8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了8.3个百分点,达到77.99%;活立木蓄积增加1.2亿立方米,达到8.87亿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资源的“长”大于“消”,森林资源总量恢复到开发初期水平。据测算,仅新增的森林蓄积折算直接经济价值就达700多亿元,相当天保工程同期投入的9.4倍,生态保护建设成效走在了全国有重点林区前列。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建设,对于我国政府履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增”目标、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东北、华北地区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林区地处高纬高寒地带,年平均气温零下3.5℃,极端气温达零下53℃,全年无霜期仅为70—90天,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不可复制,生态建设责任重大。所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抓好林业的发展建设,为东北、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二是要构筑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充分利用林区资源,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努力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重点发展八大产业:
以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经营产业;
以林木、剩余物加工为主的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以开发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水资源、煤矿资源为主的森林矿产水产业;
以开发林间林下资源为主的特色种植、养殖和森林食品、医药产业;
以森林公园、景区景点建设为重点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以境外采伐、加工森林资源为主的对外经贸技术合作产业;
以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为主的房地产开发产业;
以利用森林抚育、改造剩余物为主的生物质能源产业。
张学勤代表在提到建设时还指出:一是恢复林业部建置的问题。目前林业主管机构的设置于林业的战略性地位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之后,林业行政机构的级别设置和实际承担职能上不对称,影响了参与生态建设重大决策的能力和驾驭林业发展全局的能力,必将影响林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尽快解决森工两级管理费问题。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后,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因木材产量调减,年均减少收入约12.5亿元。与工程一期相比,国家每年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增加了12亿元,但增加的投入大部分是用于森林经营项目资金,并不包括林区两级管理经费,致使两级管理费用缺少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森林覆盖率高于70%的旗县区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政策。内蒙古森工集团虽然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体单位,但由于属于企业性质,在资金投入上无法享受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生态建设和管理的资金压力巨大。建议国家从鼓励林区改革、落实生态保护与转型政策角度出发,将林区两级费用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使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享受到转移支付政策。三是免除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问题。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自2009年正式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累计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93700户,截止到2012年末已完工并交付使用78208户。在企业已配套的棚户区改造资金中,企业经营收益6.55亿元,银行贷款4.96亿元。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后,企业因木材调减而直接和间接减少的收入高达12.5亿元,森工集团已无力承受新的棚改配套资金。建议国家取消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配套部分,将企业配套资金改由国家财政承担。四是调整公益林政策性投入差异问题。天保二期工程之后,国家对集体林区国家级公益林进行10元/亩的生态补偿;对重点国有林区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管护标准为5元/亩,与集体林区的重点公益林在补偿标准上每亩相差5元,据此计算,对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少投入资金3.2亿元(6400.9万亩×5元/亩=3.2亿元),生态建设投入不足,影响了林区的生态保护建设效果。建议国家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统一执行每亩10元的生态补偿标准。五是提高林区职工高寒生活补贴问题。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严寒,年平均气温零下5℃,极端最低气温零下52℃。林区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高寒地区生活补贴,一类区15元,二类区13元,已经21年,期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倍,但该项补贴一直没有提高,内蒙古森工集团自身又无力承担。到2012年底林区职工年均工资只有28989元,不到自治区平均工资的60%。建议国家应大幅提高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职工高寒生活补贴,同时在政策上在资金上多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