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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3月17日 星期日

于永军
规模经营优惠多

沈 鹏文\图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3月17日   第 08 版)

  于永军在自己农场花房察看兰花长势。

  于永军与妻子鲍菊艳将成品花装车发货。

  于永军与妻子在花房里展示家庭农场执照,农场名字为锡山区先锋家庭农场。

  于永军与父亲于利亮在农场花房察看花卉幼苗。

  日前,江苏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南村村民于永军领取了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照明确的经营范围为花卉、苗木、果蔬的种植、销售,以及农业观光服务。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核,这是江苏省首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34岁的于永军此前和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55亩土地成立了花卉园艺场,专业从事仙客来等盆花的生产和销售,很快在无锡和周边地区打开市场,去年销售额达到800万元。于永军说,他的理想是成立一个多样化的农庄,种植各种花卉植物,还可以休闲旅游。    

  羊尖镇工商分局局长吕静说,判定一个农业项目是否符合家庭农场的要求,有三个条件:第一要有规模性,第二要有科技含量,第三要求创办人是当地村民。于永军的花卉园艺场占地55亩,规模较大;在创办花卉园艺场的过程中,发明了包括可泻压式浇水装置在内的9项国家专利;同时,他已落户南村成为新无锡人。

  对于获取执照后的好处,无锡锡山区工商局副局长顾静燕说,于永军有了职业农民的身份,可以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免税政策。不远的将来,有执照的家庭农场还可在融资等方面获得一系列优惠扶持。

  顾静燕表示,虽然发出了首张家庭农场执照,但是家庭农场如何界定、需要什么样的规模、如何与工商资本投资的农业企业区别开来,无锡市目前还在探索,将研究出台一整套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供后来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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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郝 青 邮箱:haoqing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