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 (记者张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日依法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4名湄公河案罪犯执行了死刑。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驻华领馆,联系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4名罪犯的近亲属,于2月28日安排领事官员及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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