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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

职业差评师

不可钻漏洞

夏鹏飞 成都 大学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2月22日   第 11 版)

  身为在校大学生,假期和业余时间,我也像别的同学一样,尝试着一些勤工俭学的举措:搞过销售,发过传单,当过保洁,做过家教,扮过枪手,不停地体会品味生活的艰辛与工作的不易。去年,我还被介绍进了一个QQ群,做过几天短期的职业差评师。

  在那个群里,人们大多用自己的“小号”,在海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猎物”,围攻和敲诈,给商家打上差评——一个差评意味着网上商品排名和搜索权重将大大降低,进而坐等忌讳背负恶名的商家送上钱来。这个行业的前辈,只要脸皮够厚、心够硬,每月会有成千上万的收入;而且某些职业差评师,正是由职业删差评师转型而来,在他们看来,删差评远不及给差评更容易挣钱——给差评有着周转快、投入少、便于捆绑出击的优势,一些新店和低价包邮商品的商铺便成了“中标”的常客。许多差评师,兼有“猎人、群狼、打手、卫士”4种身份,贬低对方,以搞垮竞争对手。因此,“职业差评师”是去年在淘宝网出现频率颇高、令淘宝商家头痛的字眼。

  去年,某地执法部门接到过商家对职业差评师的投诉,不过由于涉嫌金额太少,不够1000元的立案标准,此事便草草收场。资深法律人士分析,职业差评师涉嫌敲诈勒索,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这种发生在虚拟世界的诈骗行为,因为主体的真实身份较难确认和追查,在查处上难度较大,“乌龙”和“罗门生”事件频发。究其原由,职业差评行为的产生,源于电子商业平台制度的漏洞。

  其实职业差评师属于高风险、高收入的行业,并非稳定长久之策。这种靠潜规则钻漏洞赚钱的职业,违背了法规制度,也给我们一直倡导的公平、文明、和谐的社会建设带来了难度,拖了后腿。我相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成熟,相关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这个职业终将远离人们的生活。

  黄自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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