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制定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现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明令禁止拍卖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等,对上述违法行为,除由工商机关予以警告外,可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法同时禁止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企业之间的恶意串通行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6700多家。2012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违法拍卖案件70多件,涉案金额3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