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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1月11日 星期五

让“偷拍哥”无所遁形

郭 政 陈 菁 杨 姣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1月11日   第 03 版)

  眼下,令人眼花缭乱的微型摄像设备正以不同渠道涌入电子市场。

  伴随着此类“灰色消费”的增长,一件件偷拍事件相继曝光,维护个人隐私让人感到如履薄冰。

  1月6日,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久前,其辖区发生一起偷拍事件。事发当天,群众报警称在五四路古三座公交车站发现一名青年男子“巧用”鞋带,将微型摄像头绑在鞋面上,在公交车站偷拍“裙底风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其当场抓获。

  经审讯,“偷拍哥”姓李,福州人,32岁。当他看到五一路大利嘉城街边微型摄像设备热卖时,便买了一个U盘式微型摄像头,绑在运动鞋鞋带上,到公交车站偷拍女性。

  无独有偶,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日前厦门也爆出一则偷拍事件,两女一男为节省租房开销合租房屋,不料女生在一次沐浴时,发现浴室被装微型摄像头,急忙报警。对此,不少人感叹,偷拍已无孔不入。

  记者近日在电子市场走访发现,偷拍犯罪的猖獗,很大程度上源于偷拍设备的泛滥,不少偷拍设备甚至像卖菜般在街边叫卖。

  1月7日早晨10点钟,福州市五一路大利嘉城门口人来人往,十几个电子产品临时销售点一字排开,摊主大声招揽顾客。

  记者上前观察,发现各种微型摄像机夹杂在琳琅满目的电子产品中,伪装成车钥匙、U盘、钢笔、纽扣、打火机等。一个商家干脆挂出“出售微型摄像机”标牌。据该商家介绍,这些产品虽然体积小,但功能毫不含糊,像素可达500万,可不间断摄影4小时,价格仅在100元到150元之间。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这些微型摄像设备大多没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大部分产品的包装盒上印着一些英文字母,没有明确的中文标志,包装盒内的使用说明书却是中文,说明书上没有生产厂家以及生产日期。

  在网上,微型摄像设备种类更丰富,甚至伪装成“领带”、“拉链”,价格最低的仅需50元。

  温泉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警方对微型摄像设备并无具体管理办法,但如果使用偷拍器材犯罪,警方将依法追究使用人的相关责任。该负责人建议,应尽早加强对此类电子产品监管,对于出售人的资质予以限定,对于购买人实行实名制,限定使用用途。

  福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工商法规方面,并没有类似产品是否“禁止售卖或流通”的规定,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空白,但如果此类产品是“三无产品”,工商部门即可查处。

  (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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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 昭    邮箱:gtbhwb@people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