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1月6日电 (记者叶健、梁赛玉)记者从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了解到,经初步核查,位于长治市潞城市境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苯胺泄漏量约为8.7吨,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据天脊煤化工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左右,企业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库区一根往成品罐输送苯胺的软管已发生爆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河道。具体爆裂时间尚不清楚。经过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并关闭了企业排污口下游的一个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记者从6日晚“12·31”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
6日,河北省邯郸市区因“12·31”事故中断的供水已基本恢复。其中主城区85%以上的居民已恢复正常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