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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滇高速路调费艰难 闯关

本报记者 徐元锋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2年12月10日   第 02 版)

  日前,云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召开,引发广泛关注。对于涨价幅度不同的两套调价方案,24名听证代表中的7位表示反对,其余代表表示赞同涨价。面对众说纷纭的舆论,目前具体的“闯关”调费方案正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修改完善,以供政府部门决策。

  云南省此次调费的范围包括全省9个经营主体所属的30条经营性高速公路,合计里程2400多公里。供听证的调整方案有两个。方案一对目前的9个经营主体实行“六升两平一降”。方案二对普通路段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分别制定通行费费率标准,合并收费。听证方案陈述人介绍:“此次调费对7座以下小客车影响较大,会使客运票价上升5%左右,使全省公路货物运输成本上升约0.8%。由于延续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政策,所以这次调费对鲜活产品运输车辆没有影响。”

  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学刚向记者介绍,越穷的地方越需要修路,但云南的高速公路建设已经走不下去了:高投入低产出导致30条高速路有27条亏损,省公路投资公司从成立那天起就没盈利过。这已经严重影响了银行贷款的信心,直接影响到下一步云南的高速公路建设。另一方面,云南94%的国土面积都是山区半山区,物流成本本来就比平原地区高出两三成。

  云南省发改委副主任陈军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调高收费对政府来说是一个两难选择。”他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计算确定。”此次价格调整严格依法进行,既要调动建设主体和银行的积极性,又要兼顾群众承受能力,使云南的高速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来自云南省消协的听证代表李梅认为,提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时机选择不恰当,对社会承受能力的分析也值得商榷。她建议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成本控制。来自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听证代表张宏雷等认为,应该尊重消费者的财产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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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 懿 邮箱:rmrbhwbs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