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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2年12月06日 星期四

引进项目

别只盯着专利

韩冬野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2年12月06日   第 07 版)

  刘依林画

  本报曾报道人才资本对接的相关问题。目前,笔者了解到,部分海归有技术但没有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在创业过程中又遇融资难题。11月初,华博士(化名)回国参加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希望为自己的项目融资,落地创业。“一些地方留创园听到我说没有发明专利,投资热情就冷淡了不少。”华博士说。

  专利:引才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很多省市发布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对海外创业人才均有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山东、浙江等省市留创园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专利是对项目技术水平的保证,并可以避免投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考察海外人才及其创业项目的首要标准。

  但一些地方因为海外人才没有发明专利,即减弱或打消了揽才投资的念头,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目前,很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携高科技项目回国创业,其发明多为职务发明,即在国外院校、科研院所、公司中研发获得的,其自身不具有发明专利;部分海归则是在国外掌握了某方面的技术,根据国内的市场需求回国创业,并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此外,由于申请专利保护也存在隐患,导致不少海归不愿申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永华律师说:“授予专利前,该技术就要公开,这样可能出现别人侵权而权利人不得而知,或可能发生改头换面的侵权等情况。另外,专利保护有时间的限制,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只有10年。超过时间期限,这项专利就进入公共领域了。所以实际上很多人不愿意使用专利保护。”

  由此,海归携海外项目创业融资时,专利应是一项充分不必要条件。“重点还是看专家评审组的审核意见,当然,专利是影响专家评分的一个因素。”杭州市留创园的相关负责人说。

  知识产权:并非任何技术应用都侵权

  在国内举办的各类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上,对于参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项目,组织者多不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审核。以杭州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为例,“我们主要是搭建一个平台。具体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人才与资本进行对接时再具体关注并解决的。”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管宇说。

  据华博士介绍,他此次引进回国的项目并非其自身研发。“这一技术在美国已经公开了,在国内还没有申请专利,运用该技术不侵犯知识产权。”

  对此,张永华表示:“针对已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或已公开应用的技术,如果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其研发者或其他人在使用这项技术时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同时,张永华指出,这类项目在引入国内创业时也应该注意,“在国内外公开化的技术或研发成果丧失了在国内申请专利的资格,也不受商业秘密保护。”这意味着待这项技术在国内应用后,也将面临着被广泛利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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