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将设立三级项目储备库,对全省境内依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入库管理,年度重点项目、使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将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产生。省发改委日前为此出台了《福建省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省发改委设一级项目储备库;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设二级项目储备库;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设三级项目储备库。每级项目储备库分别由农业、交通能源、市政建设、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专项储备库组成。(刘 佳)
本报讯 福建省将设立三级项目储备库,对全省境内依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入库管理,年度重点项目、使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将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产生。省发改委日前为此出台了《福建省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省发改委设一级项目储备库;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设二级项目储备库;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设三级项目储备库。每级项目储备库分别由农业、交通能源、市政建设、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专项储备库组成。(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