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田丽报道:为加强黄金及其制品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将黄金表壳、黄金表带纳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的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8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