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才能担负起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发挥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作用? 中共十七大报告关于教育的论述充满新意。新意不仅在于把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的一个独立目标,而且把教育放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之首,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教育公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但是,社会经济文化水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促进教育公平,应该是最现实的选择。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教育公平既受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又受到城乡二元经济巨大差别的制约;既受到历史上形成的教育中心格局的影响,又受到改革开放以来新形成的学校布局的影响。
目前,我国对实施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财政政策、教育制度等方面,都是制约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要实现教育公平,政府可以在用人政策,教育立法、执法、护法,财政投入保障,教育结构体系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以及农村教育补偿等诸多方面,为实现教育公平作出积极努力。尤其应该树立新的资源配置理念,改变传统的观念,积极支持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使资源配置合理化。这将有力地改变长期以来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的局面,对于实现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