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鲜明导向,充分体现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浙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浙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越是壮阔的征程,越需要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深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推进在守正基础上的创新,确保检察改革于法有据,下最大的功夫求最好的实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扭住法律监督这个根本职责,找准找实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服务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强化履职担当,抓好改革落实。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着眼全局,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助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做到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诉讼监督中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助力解决就业、养老、社保、医药卫生等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优化布局,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准确把握“四大检察”案件总体态势,有针对性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从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全面审视法律监督职责履行情况,促进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提升;从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精准找到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改革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加强制约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司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履职标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下大力气推动自身改革,做到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围绕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遵循司法规律,统筹兼顾业务宏观管理和微观个案监管,持续优化业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更广覆盖面、更深穿透力、更强精准度的业务管理,努力形成以高质效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业务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加强检察人才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加大检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努力适应新征程上检察工作的更高履职要求。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