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报告中表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9万件,是前五年的2.6倍;今年1月至9月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9万件。
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依法对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7万件,是前五年的2.9倍,年均上升22%。2023年以来,一半以上省级检察院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超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2017年7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相关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7.8万件,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回复整改率98.8%。
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聚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万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5889件。
各级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法院、行政机关等依法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申诉。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各级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万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全国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