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土地、项目建设的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加快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19年11月,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
在这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试验田”,紧盯区域协调发展共性难点问题,一批跨省域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探索稳步推进:
规划一张图,沪苏浙两省一市共编、共研、共推、共议的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已经建立;
环保一把尺,开展重点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建立跨域生态保护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从2019年到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78.4%上升到96.2%;
市场一体化,成立首个跨省域高新区,形成示范区内两省一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互认等一系列成果;
政务一网办,打通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务服务接件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提高企业跨区域经营便利化水平;
项目一个库,针对跨区域项目审批流程不统一、标准不一致、要件材料不同等难点,建立跨域建设工程项目一体化审批机制;
民生一卡通,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实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同城待遇”,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刷卡结算惠及246万名参保人员。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示范区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4年多来,已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持续推进145个亮点项目建设。
今年1月2日,示范区执委会、沪苏浙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苏州嘉兴两市政府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示范区未来三年重大建设项目明确了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新征程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必将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先行探路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本报记者 巨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