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9月5日电 (记者周欢)近日,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工作程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通知》明确了核对内容,对申请纳入及已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对象,主要核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包括家庭收入、公积金缴存、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等;规范了程序方式,规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字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按照资料收集、委托核对、实施核对、结果反馈4个步骤,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此外,《通知》强调,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与同级民政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加强隐私保护;不得以核对报告代替现有信息采集、入户核实、走访调查等工作内容,要探索提升多种类、多渠道、多部门信息立体综合研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