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王珏)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指导所在地区博物馆结合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固定时段免费人工讲解频次,定期组织博物馆馆长、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科研人员或策展团队开展公益讲解活动,不断增加优质讲解服务供给。各地博物馆应深入挖掘藏品价值内涵,围绕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进一步提升讲解词撰写质量,针对知识普及、深度学习、专业研究等不同需求,提供分众化、特色化的讲解内容和服务。
《意见》强调,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统筹指导,逐步建立所在地区博物馆社会讲解准入管理和监管机制,推动规范有序发展。各地博物馆应探索申请备案、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机制,将信用良好的社会讲解个人或团体列入“白名单”统一管理;应重点加强社会讲解内容审核把关,通过提前报备、检查巡查、社会监督、网络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歪曲史实、戏说历史、扰乱秩序等行为,纳入“黑名单”重点监测和管理。社会讲解个人或团体应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敬畏文物、尊重史实,主动加强历史文化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讲解服务能力,确保知识传播的客观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