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是其中一个重要抓手。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于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家庭增收、农业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有助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力抓手。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助于整合特定地域内的农业产业资源,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推进特色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和专业化发展;有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有助于促进农民家庭增收。品牌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农业生产实施品牌化经营,才能走向更大的市场。在实施品牌化经营、打造特色农业产业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有助于帮助农民家庭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进入企业就业等形式直接获得经济收益。同时,随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借助品牌赋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会得到提升,农产品销售渠道会不断拓展,从而推动特色农产品走向大市场,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溢价收益,促进农民家庭增收。
有助于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企业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重要载体和支撑,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从外部看,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能够帮助龙头企业依靠品牌影响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聚合更多的土地、资本、人才要素,加速企业成长。从内部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创建和提升,有助于企业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降低经营成本,进而不断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当前,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做大做强做优农业企业品牌。培育壮大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打造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品牌。加强产品宣传推介,举办和参加地理标志农产品展览展示、文化节庆等活动。依托地标农品中国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公益平台,扩大品牌影响。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品牌。二是加强科技支撑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农业科技力量,建设区域特色品种保存和繁育基地,加强区域特色品种的调查收集、提纯复壮和繁育选育。建立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修订粮食安全、种业发展、耕地保护、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标准。建立和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三是增强农户的品牌保护意识。加大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典型实例让农户了解产品质量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之间的关系,增强农户的品牌保护意识,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良性机制。引导农户按照标准开展生产管理,稳定农产品的品质。
(作者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