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王昊男)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探索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根据要求,北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推进反洗钱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21件21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