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林丽鹂)8月13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22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1.33%,这是自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以来,企业年报率连续第六年在91%以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主体对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年报公示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敏说,由以往政府部门直接年检,变为督促经营主体及时、准确报告公开信息的监管方式,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如何提高企业年报率?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历年经营主体年报情况,借助数字化手段,将该省911.36万户应年报经营主体细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4大类15小类,并实现自动分类标注、实行分类管理;对主动申报类自动推送提醒消息,对引导帮扶类加强咨询培训服务,对重点关注类以行政约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督促年报,对异常清退类采取“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措施。
根据经营主体往年年报行为特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建立分时段年报机制,推动经营主体逐渐形成定期年报习惯。同时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跟踪引导,在分时定制个性化提醒、点对点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晾晒通报、跟踪反馈和综合绩效评估等方式,持续滚动推进、集中攻坚,引导经营主体早报、快报、准确报。今年1—4月,浙江企业年报率从改革前的38.4%攀升至68.7%。
去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推广浙江经验,各省已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公示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有机统一,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