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7月24日电 (记者刘雨瑞)近日,青海省民政厅会同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制定《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清单》《村级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减负事项清单》“三张清单”,为村级组织减负增效,为基层干部“瘦身松绑”。
据了解,“三张清单”按照“应减必减、能并则并、可减尽减”的原则,明确了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44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4项以及减负事项11项,同时要求厘清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与村级组织的职责边界,依法应当由政府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类事项的责任主体。
在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环节上,“三张清单”明确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同时积极推行基层治理信息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和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核查,有效提升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效能。
“相关清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问题。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坚持把村级组织减负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推动村级组织减负增效,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青海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