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7月23日电 (记者钟自炜)为进一步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今年福建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0.98亿元用于支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比上年增长11.9%。
据了解,今年福建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19元、99元提高至128元、107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寄宿制机构托养年人均8000元、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年人均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照每户4800元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等无障碍改造。同时,全面推进“爱心助残驿站”工作。依托和整合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以补助方式支持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爱心助残驿站”,为残疾人提供爱心助餐、就业岗位开发、康复宣传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