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6月13日电 (记者朱磊)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与广东省正式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标志着东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迎来新的跨越。
2022年以来,江西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与广东省有关部门开展多轮磋商并共同起草补偿协议。此次签订的第三轮补偿协议,将东江赣粤交界断面下泄水量和下泄流量纳入了考核范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逐步从单纯水质补偿转到对生态产品存量维护和增量提升的补偿;资金用途更广,将补偿资金用途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治理调整为用于支持源区经济社会发展。
东江发源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2016年10月,赣粤两省签订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启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首轮生态补偿成效显著的基础上,赣粤两省于2019年底签订第二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