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体系
提案人:民建中央
案由: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于中小企业在当前环境下保持创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有效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和配套措施已经逐步完善,但仍存在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评估难、定价难、处置难,成果转移转化的整体服务规范、服务效能不足等问题。
建议:建立多层次中介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拓展服务类型,创新服务形式。重点打造一批区域性中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议以城市地区为依托,形成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专业性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配套能力。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的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合力。建议相关部门理顺权益归属、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市场激励等政策的逻辑关系,加强不同领域政策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发挥政策合力。试点成立跨部门的政策协调服务机构,加强各部门协同、政企银社联动,加大工作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
构建多种形式的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参与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相关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中小企业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
(文 宇整理)
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案人:民盟中央
案由: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并强调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在发展中尚面临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激励手段不足、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亟待完善、文化产业高端复合型人才缺失等问题。
建议:完善对于旗舰型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机制。制定提升创业企业孵化成长环境的系统性方案;借助国家文化大数据工程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研究制定旗舰型企业培育计划和措施;用好用足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进一步提升各类政府产业基金的专业水平和针对性。
加大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健全“大保护”的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塑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升学科的建制化水平,加大文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加文化与各相关产业等社会组织机构的联系,引导其专业建设向具体细分行业的实际工作岗位倾斜;加大非遗传承人、文物修复、古建保护、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
(文 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