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5月1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要求,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实行休渔,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期间从事鸢乌贼专项捕捞且取得专项捕捞许可证的渔船除外),统一进入休渔期。2023年广西应休渔船7535艘,全部按时进港休渔。目前,休渔秩序总体良好。
根据《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 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广西于5月1日在北海举办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南海区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