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是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对5年来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介绍,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一切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表明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法律。5年来,在中央、地方各有关方面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法律实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在被问及法律实施5年来对烈士褒扬工作有何助益时,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敬先介绍,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正式明定了英雄烈士和英烈精神的法律地位,对烈士纪念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安葬祭扫、权益保护、史料收集与事迹宣传等作出规定,为烈士褒扬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履行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的部门责任和义务,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积极推动烈士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网络宣传和网络普法方面的相关工作,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侯云灏介绍,一是结合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永远记住你”“英雄之光”等系列网上宣传和互动引导活动。二是聚焦青少年群体,将英雄烈士保护法融入网络思政教育。三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英雄烈士事迹网上宣传。
在被问到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涉英烈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时,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介绍,一是加大对英烈人格权益保护力度,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惩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推动落实烈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政策法规,切实维护烈属的人身财产权益。三是服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依法惩治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土地、设施,以及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等违法行为,有力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不受侵犯。
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涉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刘东斌介绍,2018年—2022年的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此外,检察机关还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00余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余处。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呈现出诉讼请求更加多元、保护效果更加全面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