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李晓晴)近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与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近年来,淮委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推动办理水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研判淮河流域水事秩序和水利领域违法案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对淮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造成严重危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流域跨省级行政管理区划发生的影响范围广、性质恶劣或涉及多部门职责权限、协调难度大的案件等重大涉水违法案件,淮委可以会同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共同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