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罗珊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联合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也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通知》提出,将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
《通知》明确了5类15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完善功能布局,包括研究推动新设和扩区调区、加强与口岸及相关开放平台联动等。二是拓展国际合作,包括畅通跨境物流和资金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支持地方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等。三是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包括做强做优边境贸易、延伸完善沿边特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前瞻布局中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等。四是优化要素供给,包括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用地和用能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管理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