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近年来,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党和政府在托幼、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扶弱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享有、便利可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实实在在的举措,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62.3%提高到2021年的88.1%。坚持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5%,初中在校生5120.6万人,普通小学在校生10732.0万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达1206万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78万人,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人倍率为1.46,继续保持在1以上,岗位供给大于求职人数;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3.3万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75万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34570万人;不断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中养老机构达4.0万个,民政服务床位中养老服务床位达822.3万张;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2022年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34万套,基本建成181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65万套(间),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扎实做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2022年年末,683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35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1083万人次,保障网越织越密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面向新征程,我们仍要扎扎实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用更多有温度的举措和暖民心的行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本报记者周春媚、丁雅诵、李心萍、申少铁、李昌禹、丁怡婷)
老有所养
学有所教
病有所医
劳有所得
弱有所扶
住有所居
幼有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