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份党的二十大后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中,法治建设一直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等项目基本实现全国全覆盖;广泛开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打通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大调解”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去几年,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广大农村地区的法治教育、法律服务等事业进展显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助力。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开展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有些地方普法工作没有结合乡村特点,单纯将一些通用的普法文章、讲座搬到农村,农村群众感到不满意;有些地方法律服务工作创新不足,对于当前农村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农业科技、互联网助农等关注不够,农村群众感到“不解渴”,等等。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对法治乡村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进一步优化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发扬优势,补齐短板,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要使乡村振兴领域的各项重大发展任务得以顺利实现,必须以更优的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来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例如,针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各地就要切实做好新修改实施的种子法相关内容的普法和落实落地。此外,对于“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等农业建设发展任务,也要在农村地区做好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普及。
要关注新型涉农法律问题,保障好农业发展。例如针对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等,要深入研究互联网新经营形式中可能涉及的买卖合同、融资、产品质量等法律问题,保障农民合法经营权益。对于农民进城从事新业态劳动,也要做好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支持。
另外,还要做好常态化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的提质增效。要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在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时多与农业法、乡村振兴法、种子法等涉农法律相结合,全面提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水平等。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只有切实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真正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法治担当,才能更好地以法治方式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