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孙琬钟同志(副部长级),因病于2023年1月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孙琬钟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
孙琬钟,1930年8月生,河北怀来人。1949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月起先后任司法部副部长秘书,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秘书等。1969年5月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1月起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民事审判庭庭长等。1982年10月起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1987年3月任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5月至2003年11月先后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2004年7月离休。
孙琬钟是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