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施芳)近日,北京市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包括3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35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等时期。
据悉,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主要由包括和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构成,涵盖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等时期的重要文物。如将反映新中国交通、国防、工业发展成就的北京站车站大楼、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北京炼焦化学厂等建筑遗存,以及见证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物品核定公布为革命文物。北京市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包含重要机构驻地、烈士墓、纪念碑、故居、旧居、纪念堂等,可移动文物包含出版物、纪念章、武器、个人用品、手稿、信件等,全面反映了北京革命文物资源丰富厚重、点多面广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