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其丰富内涵,以利于更好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助于更好展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多方面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实施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运用数字技术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科技为文化赋能,文化为科技铸魂,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具有显著优势和广阔前景。近年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持续深化,丰富了文化产品类型和文化服务种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数字技术也广泛应用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存储、表达和传播中。现在,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借助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实现网上虚拟旅游。例如,莫高窟的“数字敦煌”和“虚拟洞窟”、龙门石窟的“万佛洞三维数字虚拟现实体验”等,借助先进的数字技术和多媒体手段,生动展示石窟的价值内涵和艺术特色,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实践证明,数字技术在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吸引力、提升文化消费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深化数字技术运用,要立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的实际,聚焦短板弱项、打通难点堵点,在更高程度、更大范围上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发展先进数字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采集、三维制作、高清呈现、快速传输,可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三维可视化、智能化展示。这需要运用先进的、综合集成的数字技术,其中涉及的关键数字技术有三维可视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我国发展数字技术有良好基础,在相关技术、专利数量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可以抓住机遇,大力推动数字技术领域创新突破,鼓励和引导数字科技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应用,形成自主可控的数字技术体系。
提升装备制造水平。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需要相应的技术设备作保障。比如,数据采集环节需要车载或机载的激光扫描仪、全息摄像机等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数据处理环节需要各种数据筛选、动画制作、三维建模、三维成像制作设备;数字化呈现环节需要相应的可穿戴设备、体验设备;等等。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努力实现我国高端数字技术装备制造更多重大突破,加快规模化和系列化发展,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推动景区景点应用。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能够满足人们不限时、不限地、可重复、碎片化观赏的需要,省时省钱省力,具有与实地游览不一样的体验,能够适应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文化生活需要。5G网络的普及更为人们网上游览提供了必要的通信条件。比如,通过5G手机或电脑终端,可以远程高清游览三维数字化的布达拉宫,同时避免高原反应。实现这一愿景,需要做好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鼓励相关景区景点积极主动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提供优质的数字化游览服务。
(作者为长沙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