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增强涉外法律斗争的主动性,是我们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是我们党在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的新形势下作出的战略部署。新时代新征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围绕涉外法治工作大局,多措并举深化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大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
创新国际法话语。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客观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涵盖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深化涉外法治问题研究,创新国际法话语,构建中国自主的国际法知识体系,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有力学术支撑。要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运用国际法的实践出发,总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成果,提炼具有原创性、标识性、解释力的国际法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推动国际法知识融合、国际法理论创新,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用中国自主的国际法知识体系来研究、阐释、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工作,不断强化涉外法治工作的理论支撑。
培育高水平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需要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我国国际法学科承担着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规则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需要在尊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和我国国际法学科教学研究实际的基础上,加快健全和完善国际法学科体系,优化培养方案。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整合现有国际法学科,完善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争端解决法、国际法史等组成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科学有序扩大培养规模,切实提高培养质量,满足我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
提升国际影响力。涉外法治工作面向国际社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在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上发挥更大作用,不仅要干得好,而且要说得好。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让国际法的中国主张、中国方案更加响亮,赢得国际社会更广泛理解和认同,更好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充分利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法律机构和平台,发出中国声音,提高我国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创办国际学术期刊、举办国际学术论坛等形式扩大国际朋友圈,跟踪研究国际社会关注的国际法新问题,提高议题设置能力,提升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积极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