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赵永新)科技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6省市和21家科研机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破解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据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拟通过改革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据介绍,《试点方案》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对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试点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