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顾仲阳)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
《通知》明确,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调查核实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要严格限定在全国“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任务外实施,且符合国家允许退耕的5种情形。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同时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截至2021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515亿元,惠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总体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林草植被的水源涵养、固土固碳、防沙固沙、滞尘减霾等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