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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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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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 人民日报 》( 2022年10月29日   第 05 版)

  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乡村共同富裕扎实推进

  本报记者  王比学

  10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晨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5月,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并讲话,对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明确要求。法律颁布实施仅一年多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即于今年6月至9月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目的是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4个检查小组分别赴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宁夏、新疆等7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辽宁、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等6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总共到22个地市、42个县、51个村开展实地检查,并在5个县的7个村开展随机抽查,深入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首先介绍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把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要制度、重点要求落实到“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扣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立法目的,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的法律规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振兴乡村取得新进展。一是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通过依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施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建设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乡村特色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共同富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不断向前迈进。四是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为全面振兴乡村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度和可及性,在保障乡村发挥好文化传承功能的同时,赋予乡村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六是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始终保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定力,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乡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七是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积极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报告肯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各地各部门得到了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世纪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等情况下,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面乡村振兴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面临新挑战;乡村产业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一定压力;农业绿色生产和农村环境整治还要持续发力;乡村建设的短板和弱项需要加快补齐补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强化人才支撑;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还需健全完善。

  报告强调,进一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促协调,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听取国务院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

  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本报记者  张  璁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作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入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和数字经济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总体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有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也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

  “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活跃,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何立峰介绍,我国网民数量、数据资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球领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将催生更大规模、更加多元的内需市场,将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无限可能。与此同时,还要看到,我国数字经济还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等问题。

  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何立峰说,将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加快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筑牢数字安全屏障;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听取国务院金融工作情况报告

  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作了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金融业总资产超过400万亿元,5家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易纲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金融改革开放呈现新局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会上,易纲详细介绍了国务院2022年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其中,2022年以来,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2022年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65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4791亿元,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球首位。

  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9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75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充分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服务“硬科技”、创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作用,截至2022年9月末,科创板、创业板融资金额占同期全市场的一半以上,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110家。

  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4.6%;授信户数超过5389万户,同比增长31.7%。2022年1月至9月,共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255.1亿元、“三农”专项金融债券214.2亿元。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6月末,专属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

  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扎实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试点地区拓展到15个省市的23个地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征信通”稳企纾困成效显著。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提升跨境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另外,2022年以来,国务院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易纲介绍,下一步,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

  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升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作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外商投资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累计听取了200余家外商投资企业和10余家外国商协会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在实地检查中,走进外商投资企业了解情况,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管理层、职工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改进工作的意见。专门召开执法检查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在华的欧盟商会、美国商会、德国商会、日本商会、韩国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等外国商协会和部分知名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建议。”陈竺强调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注重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

  大数据分析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社会公众对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舆论平均满意度达到98.2%。

  陈竺介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改善,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升,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外商投资金额稳步上升。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背景下,我国吸收外资逆势增长,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0000亿元和11494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连续两年超过10%。今年1月至8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27亿元。

  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2020年和2021年我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截至今年9月底,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45.5万户(不含分支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超过2000家。

  外商投资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80%,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提升,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近30%。东部地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80%以上,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快速增长。

  外商投资的作用贡献日益凸显。外商投资企业带动了全国约1/10的城镇就业,贡献了约1/5的工业增加值、1/6的税收收入、1/3的进出口总值,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介绍,外商投资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有关方面反映当前仍然存在负面清单制度限制或禁止进入领域不够具体和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定标准、获得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等方面被区别对待,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不足,外商投资管理有待优化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数据分析显示,27.4%的舆论期盼提升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执行效果。

  报告还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听取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涉外审判工作呈现新特点

  本报记者  魏哲哲

  10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

  周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涉外审判工作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从2013年的1.48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2.73万件。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际分工日益深化,涉跨境电商、跨境破产、企业和资产跨境并购、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中欧班列运单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亟需明晰交易规则、规范行为界限、平衡各方权益。三是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因同一争议涉及多国平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权国际冲突案件增多,案件审理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准据法适用的情形增多,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愈加复杂。四是案件影响力日益提升。涉及当事人已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国际关注度显著上升,对我外交工作大局和国际形象塑造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8.4万件。通过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司法服务。

  周强说,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主要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创新。

  据介绍,当前,涉外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涉外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有待完善;涉外审判机制改革有待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有待加强。

  针对当前涉外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报告建议:加快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修法进程;推动解决国际商事法庭运行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促进提升我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建立健全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涉外法治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复合型国际化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力度,等等。

  

  听取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本报记者  张  璁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张军介绍,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上升6.4%。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

  据介绍,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今年1月至9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6.6%、57.6%,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8个、32.4个百分点。同时,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

  据介绍,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3个百分点。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1065件,法院已改判486件。

  “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张军表示,深化治理、源头预防,是最实最有效的保护。针对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协同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纳为法律规定。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制发5.7万余份。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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