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形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党建引领,凝聚合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日益强化。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居)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泛实行村(居)务公开和议事协商。新时代的10年,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更上层楼,便民服务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村里开起院坝会,村民有事好商量;公共服务“掌上办”,帮助群众少跑腿;社区治理网格化,为民服务更精细……基层治理实现新飞跃,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
(本报记者 李昌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