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田惠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惠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