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本才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本职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多人安排工作,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破坏司法公正;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本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本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